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事故应向谁赔偿?
请用微信扫一扫
案例实录
2013年4月,郭某到北京打工。经人介绍,郭某找到了一家建筑公司工作,但未该与建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5月,郭某在安装脚手架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了下来,住院20多天,花费医疗费2万余元。郭某出院后为医药费发愁时,工友们告诉郭某,可以找建筑公司索赔。郭某满怀希望地找到建筑公司,该公司却以郭某不是正式员工,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赔偿。那么,郭某的医疗费用到底由谁索赔呢?
律师分析
虽然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是,为签订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虽然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为由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接受了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并支付了报酬。因此,双方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七条的规定可知,在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出现负伤、致残、死亡的,仍应当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不能因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将其排除在工伤保险制度的保障之外。所以,建筑公司以郭某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拒绝为其提供工伤待遇,是没有依据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7.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关系,而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行政部门应予以纠正。用人单位因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的规定进行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
温馨提示
职工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就应当依法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待遇。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当提供必要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受伤职工与所在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有无书面劳动合同,只要你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既符合法律关系关于工伤认定的申请的该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