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一定要和员工签订集体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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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实录
某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生产环保外包装材料,公司有员工一百多人。公司依法与每一位员工都签订了劳动合同,依照个人劳动能力的不同约定具体条件不同,导致同一生产线上的工人工资差距很大。有一位公司员工自学了法律,提出公司应当与员工签订集体合同,将公司员工的工作条件进行了大致约定。公司总经理指出,公司已经依法月每一位与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将每一个人的工作条件讲得很明白,没有必要再签订一个集体合同。请问企业一定要与员工签订集体合同吗?
律师分析
集体合同是企业与工会签订的易劳动条件为中心内容的书面集体协议。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不同,它不规定劳动者个人的劳动条件,而规定劳动者的集体劳动条件,一般适用于企业和全体个人、职员、企业工会。《劳动法》规定,企业职工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由工会代表或直接推荐职工代表与企业开展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由此可见,签订集体合同并非企业的强制性义务,企业可以签也可以不签。在本案中,该公司已经与每一个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可以不再签订集体合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三条 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第三十四条 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第三十五条 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企业和企业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
温馨提示
劳动合同法只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规定用人单位还要与工会签订集体合同,所以签订集体合同不是必须的,用人单位可以直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